一. 评选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及河北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文化产品市场运营体系的发展,活跃文化产品市场要素,提升文化产品销售平台档次,树立我省文化产品销售企业典型,发挥销售市场典型的引领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为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二. 主办、承办、协办及冠名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文化产业协会
承办单位:河北省文化产业协会
协办单位: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电视台、河北长城网
冠名单位:河北美术学院
三.评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2011年8月
四.参评范围
省内出版物发行业、文化旅游业、现代传媒业、文化娱乐及演艺业、工艺美术及文化用品销售业、动漫游戏业、文化会展业、体育休闲健身业等文化产业产品销售的固定场所。
五.评审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卖场环境整洁优雅,文化氛围浓厚。
3、产品品种丰富,质量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
4、在省内同行业中资产规模、营业面积较大,销售收入较高,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作用。
5、功能比较齐全,在仓储、运输、配送、资源整合、品牌塑造、信息发布、金融服务等服务功能方面有一定的运作尝试。
六.报名参评要求
1、认真填写申报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卖场情况介绍材料(A4纸打印)。标题为:首届河北省文化产品十佳卖场评选材料
3、提交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命名证书的复印件。
4、提交一份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交一份能够反映本卖场2010年度销售总额有关报表的复印件。
6、申请报名的全部资料要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7、各市报名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文改办组织,经认真审核后,统一报河北省文化产品十佳卖场评选活动办公室。省属单位由省主管单位组织申报。
8、报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开发区湘江道319号天山科技工业园10号楼3楼河北省文化产业协会收。石家庄以外地区可用特快专递。
邮编:050035 联系电话:0311——80910276、80910278
七.评选活动安排
1、4月26日召开组委会
2、5月9日召开河北省文化产品十佳卖场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5月10—12日在媒体发布评选活动广告。
3、报名阶段:(2011年5月12日——2011年6月24日)凡符合文化产品十佳卖场报名要求的文化产品销售企业均可申报。申报程序按第六项第7条办理。
4、参评资格审查阶段:(2011年6月27日——2011年6月30日)评选活动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5、评委阅卷阶段:(2011年7月1日——2011年7月5日)将符合参评资格的材料送交各位评委审阅。
6、初评阶段:(2011年7月5日——2011年7月10日)由评委会进行初评,评出河北省文化产品十佳卖场候选企业15个。经组委会审查通过后,在媒体介绍15个卖场情况。
7、考察卖场阶段:(2011年7月15日——2011年7月25日)对初评出的卖场进行抽察。
8、定评阶段:(2011年7月25日——2011年8月10日)召开评委会进行定评,评出河北省文化产品十佳卖场,报组委会批准后,在媒体上公示。
9、表彰奖励:召开颁奖会(形式另行商定),对荣获首届河北省文化产品十佳卖场称号的企业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协调媒体对十佳卖场进行宣传。
首届河北省文化产品十佳卖场评选活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