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2003年12月经省编办批准成立,2004年7月正式挂牌运转,为省文化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编制8人。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成立了以孙士彬副省长为组长,由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8个厅局为成员单位的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2006年6月,又成立了以副省长孙士彬为组长,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23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河北省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省文化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整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传承燕赵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大省;为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发挥积极作用。职责:拟定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非物质类世界遗产申报前研究论证工作;负责对全省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